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加大定向招工力度。完善上海与对口地区劳务输出合作对接机制,扶持对口地区按照上海用工单位需求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上海企业和劳动服务中介机构,提供劳动岗位和发布用工信息,主动招收对口地区高校毕业生和岗位匹配人员来沪就业。重点帮助新疆、西藏等在沪就读少数民族学生就业。

  --帮助开拓农特产品市场。搭建农副产品展会展销平台,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对口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在沪设立直销点、专营点,帮助当地农特产品进入上海销售主渠道,支持当地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

  (二)着眼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合力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充分发挥上海作为长三角城市群核心城市的功能,联手推进长三角重大基础设施、创新体系、环境保护、市场体系、社会事业等领域的一体化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推进长三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一体化发展基础。主动参与长三角地区交通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长三角地区轨道交通衔接,实现与苏浙两省干线路网全面对接;继续以客货运输和汽车服务业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完善长三角道路运输体系,着力推进苏浙沪城际交通公交化模式运营,扩大毗邻地区长途班线公交化运营范围,积极鼓励汽车租赁网络化经营。合力推进长三角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一体两翼”港口组合布局的发展战略。推进长三角能源安全体系一体化,建立长三角区域能源储备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推进长三角海洋新能源基地建设。参与和推进长三角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全面提升区域信息网络承载能力。充分发挥长三角整体区位优势,联合苏浙两省,加快国际国内邮轮母港建设,全面推进水上旅游设施一体化发展。

  --加快推进长三角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共建创新型区域。合力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一体化建设,率先建成国家自主创新综合试验示范区。强化科技资源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加区域内入网大型科学仪器数量,提升开放共享效能。联合苏浙两省重点开展轨道交通、大型船舶、航空航天、新能源、物联网、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科技联合攻关。加强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鼓励创新成果优先在区域内推广使用。以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链整合为抓手,推进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和开发区二次创业;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企业和园区,推进形成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广应用信息技术,以金融、航运、商贸、文化创意等为重点,推动区域服务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发展。推进提高先进制造业能级和水平,推进区域形成二、三产业相互支撑、相互带动、融合发展的产业格局。抓住长三角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的机遇,拓宽区域内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推动长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完善区域污染联防机制,共同制定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加强与苏浙两省环境监测部门的合作,联合做好黄浦江源头地区、太湖流域以及杭州湾的环境保护。合力推进长三角节能减排,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联合长三角城市共同实施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探索区域水体污染补偿机制,推进区域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

  --推动长三角制度规范体系对接,加速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强政策衔接,推进各类要素的合理流动。推动长三角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质量认证体系、行业资质认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市场基础制度一体化建设。推进区域物流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平台对接。共同研究制订跨地区的行业发展规划、区域通用的市场规则。

  --推动长三角社会事业融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建立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合作完善区域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医保跨地区结算机制,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推进区域交通、社保等“一卡通”工程,探索区域属地化协同管理机制,协同解决区域内社会保障关系转移续接问题。完善劳动力培训、资质认证、招工信息共享等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一体化发展。推进长三角“三网”融合,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共建文化市场,推进文化产业合作,促进区域文化繁荣。深化区域警务合作,形成“维稳”工作合力。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