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破解“三农”及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银发〔2010〕262号),把信贷资金和贷款权限向县域适度倾斜,保证县域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尤其要增加对县域工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的信贷扶持,及时满足其资金需求。二是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坚持支农服务方针,切实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立足建设优质粮食、优质畜产品、特色农产品、优质林产品四大生产加工基地,不断创新开发适合“三农”需求的信贷产品,扩大抵押担保范围,有效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三是继续推动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为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四是积极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支持开展产业链和供应链融资,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立足社区县域,探索建立“小型金融”和“微型金融”经营模式,成为中小企业的伙伴银行。
(三)大力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充分认识南阳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及丰富的旅游资源所蕴含的经济价值,不断加大对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核心区、卧龙岗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镇平玉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及社旗赊店古镇商业文化产业示范区等文化旅游产业的信贷投入,支持培育一批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品牌。要创新抵(质)押模式,对具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探索发放权利质押贷款。对发展成熟的文化旅游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各金融机构要按照集约高效、生态宜居、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大力支持南阳新区、高新区和鸭河、官庄工区以及县域、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南阳城镇化水平。要加大对城市基础建设的信贷投入及对城中村和老城区开发改造的支持力度;要认真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支持,加强对居民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促进城镇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五)提高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妇联、团委等平台,加大贷款投放,改善金融服务,利用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和微型金融等贷款模式,科学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大力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贫困学生、迁安移民等弱势群体创业就业。认真做好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逐步满足其多元化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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