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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内容》的通知


  (3)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5分)

  7.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指标(20分)

  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30%以上的村(居)委会要达到自治示范标准。

  (三)加分指标(50分)

  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成效显著并在全市推广的给予加分,每项创新10分,最高50分。

  三、市直计生责任单位职责

  (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考核评估内容》要求,市人口计生委作为人口发展主要指标、队伍建设指标、利益导向指标、依法行政指标、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指标、避孕节育优质服务指标、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指标、优生健康检查指标、能力建设指标、宣传教育指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标等指标责任单位,其具体内容如下:

  1.积极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全员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做好全市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收集、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信息。

  3.指导、督促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依法行政、诚信计生、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孕情管理工作。

  4.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执法检查和督查活动。

  5.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药具发放,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6.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二)市公安局

  根据《考核评估内容》要求,市公安局作为人口发展主要指标、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指标、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指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标责任单位,其具体内容如下: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警务责任制和出租屋管理工作中,发挥流动人口协管员作用,每季度配合社区入户采集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基础信息。

  2.各基层派出所、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登记或驾驶证时,要核查其现居住地镇(区)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人员督促补办,并将核查情况做好登记,按月报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手续时,核查《出生医学证明》,并保留存根。

  4.各基层派出所按月向辖区计划生育部门提供上月辖区内出生入户、死亡、迁入、迁出等人员有关信息。

  5.依法查处非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选择终止妊娠及违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等行为。

  6.对干扰、破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打击、报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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