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无群众越级上京上访或集体上省市上访。(15分)
2.能力建设指标(25分)
(1)优化队伍结构,建立人才准入制度,镇级招聘或调入人员要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分)
(2)加强干部培训。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一年参加业务培训不少于5天,技术服务人员当年到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或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的人数达20%以上;40岁以下,未达到学历要求的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大专学历培训达70%以上。(5分)
(3)明确职责,落实管理。明确镇(区、农场)村计生工作人员职责,完善计生工作月例会制度,实行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工作职责。(10分)
(4)开展阳光计生行动。(5分)
3.宣传教育指标(40分)
(1)加强人口计生新闻报道工作,向新闻媒体或市人口计生委投稿,每月不低于2条。(5分)
(2)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访谈活动。强化计生“三栏”和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建设,优化宣传环境;开展以“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村(居)计生员人口计生应知应会知晓率达90%以上,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人口计生宣传品入户率达90%以上。(15分)
(3)加大优生优育和预防地中海贫血宣传力度。开展孕前优生和预防地中海贫血的入户访谈及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宣传。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普知识宣传品入户率和知晓率达95%以上。(15分)
(4)开展大型社会化主体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策划两次以上不同专题的大型社会化宣传活动。(5分)
4.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检查指标(30分)
(1)开展经常性的生殖健康和查环查孕服务工作,重点对象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查环查孕服务。(15分)
(2)完成计划生育药具年度发放计划。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和管理,创新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模式,流动人口药具获得率达85%以上,可及率达90%以上。(15分)
5.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指标(60分)
(1)落实月月清统计工作制度。出生人口核查率和出生人口核查完整率达100%,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97%以上。(20分)
(2)提高信息质量。7岁以上(含7岁)人员个案基本信息完整率达90%以上、准确率达97%以上。(40分)
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标(35分)
(1)省内流管平台(FIS平台)的信息提交率和反馈率在95%以上,网络化协作接收率达100%,查无此人率控制在7%以下。(15分)
(2)跨省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是本期流入、出生、节育、孕检等)在PADIS上的提交率和反馈率在95%以上。(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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