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内容》的通知
(三办发〔2011〕27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内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
三亚市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琼发〔2008〕4号)、《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内容的通知》(琼人口领导小组〔2011〕1号,以下简称《考核评估内容》)、《关于完善省直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琼人口领导小组〔2008〕3号)和《三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规定》(三办发〔2010〕21号)要求,结合三亚市的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制定本考核评估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责任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实行分类考核,三亚市2011年度被省列为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为重点的单位,市委、市政府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力度:
(一)贯彻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二)督查各区、镇、国营农场人口出生率、符合法定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落实情况。
(三)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投入在2010年度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不低于20%;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比例不低于10%。
(四)继续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整合部门资源,成立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构,出台在就业、教育、就医等领域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配套政策。
(五)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总体要求,继续开展诚信计生工作。
(六)全面启动国家、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含地中海贫血筛查),让人口计生惠及民生,造福社会。
(七)创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孕情管理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