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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由中国发明协会、山东省科技厅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将于2011年8月19日至22日在山东省威海市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本届展览会的主题是“技术创新、改善民生、协调发展”,将展示和交流近年来全国涌现出的新发明、新技术和新产品,组织创新论坛和优秀项目对接。广西发明协会将组团参加本届发明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项目要求

  (一)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均可参展。重点组织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项目产业有关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

  (二)参展项目原则上从近年完成,或已申请、取得专利权(包括三种专利)的发明成果和产品中推选,重点展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三)涉及药品、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类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有关审批件和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二、参展办法和费用

  (一)参展项目要求以实物和模型展示为主,展板统一制作,标准为1.2M×0.9M,每块展板收取制作费100元,展后归参展方。
  (二)请参展项目的单位及个人认真填报“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情况表”(见附件1)或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并同时报送相关照片1~3张。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

  (三)参展项目的最终确定,由广西发明协会根据展会主题及项目内容择优选择,统一组织申报。  (四)参展费用

  (1)展位费:每个展位收费4000元(由广西发明协会负责)。

  (2)会务费:每位参展参会人员收费600元(可自愿选择)。

  参展单位和个人其它一切费用自理。参展活动须服从安排,承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展会的安全和秩序。

  三、评奖工作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中国发明协会设立了“发明展览会奖”。展会期间,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金、银、铜牌奖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有影响的全国性机构和组织设立的专项奖,并向获奖项目颁发奖牌或奖杯和证书。同时,展会还将评选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展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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