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做好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区县、乡镇创建工作。2010年受到奖励扶持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规划,完成建设任务,发挥更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支持更多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确定发展规划,完成创建任务。做好省标准化示范县建设项目验收准备工作,有关区县认真按照建设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市农业局将在6月底前进行初验,年底前省里进行验收。
二、扎实开展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整治规范
严格按照标准,继续对农业标准化基地、“三品”基地、食用菌基地、农资经营店、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整治规范。各区县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个单位一个单位的检查、指导、整治、规范,已经达到标准的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没有达到标准的要应补尽补,尽快做到规范完善。
三、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导,结束时写出总结报告,逐级上报。
(二)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管。一是大力推行农药市场准入、经营备案制度,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二是倡导建立农药批发配送中心,统一进货渠道,实行连锁经营;三是对农药经营者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四是加强对农药经营单位的整治规范;五是加强对农民用药的技术指导。
(三)继续对农药经营单位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监管责任制,已经落实责任制的要进一步完善,真正发挥作用,还没有实行的要抓紧落实。
(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识别真假优劣农资的方法,推广优质放心的农资产品。组织生产或经营企业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村送到基地,或在集贸市场上集中销售。
(五)加大农资特别是农药的执法力度,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
四、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质量监测
(一)市农业局年内将组织3-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监测的产品由蔬菜扩大到果品、茶叶、食用菌。在重大节日期间,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二)积极做好农业部、省农业厅对我市的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2011年,省厅将组织开展3-4次例行抽检,农业部也对我市进行抽样检测4次。要切实加强农产品监管,科学合理安排抽样,确保监测合格率稳步提高,稳定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