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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市、区县、乡镇、村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关系协调、运行高效,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主要职能是: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区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可与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职能参考市里结合实际确定。

  乡镇一级应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其职能参考区县级结合实际确定。

  村级应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或监督员。主要负责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监督农业投入品使用等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编制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列为正式编制。暂时不能列编的,也要抓紧在内部调剂建立起来,明确专人负责。乡镇一级监管服务机构要在2011年全部完成,区县级要在明年全部完成。

  (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应达到“七有”标准,即有专门人员、有专门办公地点、有速测室、有检测车、有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有工作经费、有一套管理制度。没有条件单设服务机构的,可与农技推广机构并设。

  (三)区县农业部门要结合机构建设理顺内部关系,明确职责分工。质监科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牵头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应结合业务职能进行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附表1:
  ______县(市、区)农业局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情况表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行政/事业)

编制

人数

实有

人数

联系电话

 

 

 

 

电话:

 

传真:

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人

科长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分管领导

姓名

职务

分管科室

办公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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