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市、区县、乡镇、村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关系协调、运行高效,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主要职能是: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区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可与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职能参考市里结合实际确定。
乡镇一级应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其职能参考区县级结合实际确定。
村级应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或监督员。主要负责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监督农业投入品使用等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编制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列为正式编制。暂时不能列编的,也要抓紧在内部调剂建立起来,明确专人负责。乡镇一级监管服务机构要在2011年全部完成,区县级要在明年全部完成。
(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应达到“七有”标准,即有专门人员、有专门办公地点、有速测室、有检测车、有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有工作经费、有一套管理制度。没有条件单设服务机构的,可与农技推广机构并设。
(三)区县农业部门要结合机构建设理顺内部关系,明确职责分工。质监科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牵头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应结合业务职能进行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附表1:
______县(市、区)农业局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情况表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行政/事业)
| 编制
人数
| 实有
人数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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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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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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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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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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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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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分管科室
| 办公电话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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