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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级地税机关要坚持贴近纳税人、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深入研究宣传对象分众化的趋势,坚持以涉税需求为导向,根据受众对象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分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宣传。要通过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解读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要在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重视利用手机报、手机短信、博客、微博、论坛、贴吧、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新载体开展税收宣传。要加强与纳税人等社会各界的互动联动,为税收工作赢得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取得实效。
  (一)认真组织。各级地税部门要将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4月份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并于3月31日前向省局上报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树立系统“一盘棋”的思想,充分调动系统的积极性,坚持系统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共同推进,形成税收宣传的整体合力。
  (二)营造氛围。各级地税机关要组织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积极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税收宣传活动,同时,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部署,及早启动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扩大税收宣传月活动声势和社会影响,营造人人关注税收、人人参与宣传的浓厚氛围。
  (三)总结提高。省局将通过安徽地税网站、《安徽地税信息》和《安徽地税》对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各地要注重发挥内外网站和信息内刊等载体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大税收宣传信息的报送力度、交流力度和更新力度,推进税收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开展。宣传月结束后,省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请各市地税局于6月3前,向省局上报宣传月活动总结及1-3个优秀创新项目。
  附件:安徽省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优秀创新项目报送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安徽省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优秀创新项目报送表

项目

名称

创新点

基本

内容

制作

过程

项目负责人:            (盖章)

主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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