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皖地税函〔2011〕150号)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宣传,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4月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现就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增强税收宣传影响力。
2011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继续沿用“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各级地税机关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大力宣传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大力宣传地税部门服务“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政策、措施和成效,大力宣传地税部门服务民生建设、促进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成效,使“税收服务发展,发展改善民生”深入人心。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宣讲解读税收政策法规,广泛宣传地税“十一五”发展成果和“十二五”发展思路、 “三和”地税建设的主要成效、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和基层税干“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先进事迹等,不断扩大税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二、精心策划打造一批精品项目,增强税收宣传渗透力。
省局将以今年税收宣传月为龙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宣传项目,以提升宣传品位。主要包括:联合中安在线开展“拒用假票 诚信纳税”网上签名寄语活动;省局主要领导对外发表署名文章;在安徽卫视《新闻联播》前播放“税收·发展·民生”税收宣传公益广告;探索制作《税剪裁艺》税收剪纸艺术珍藏册;举办廉政主题文艺汇演;开展接听热线、在线访谈等征纳互动系列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三和”地税建设成效;设计印制《与发展同步 与民生同行--“地税杯”楹联征集优秀作品书法集》;邀请省文联作家创作报告文学,记录地税事业发展的辉煌历程;在省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宣传热点税收政策。等等。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本着精简、节约、高效的原则,拓宽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强与媒体、专业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合作,精心策划和组织好一些牵动性强、参与面广、影响力大的重大税收宣传活动。通过精品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培育打造税收宣传品牌项目,提升税收宣传层次,提高税收宣传水平。
三、注重把握受众对象不同需求,增强税收宣传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