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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省地税局机关2011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税收宣传重点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省地税局机关2011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税收宣传重点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皖地税函〔2011〕138号)


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省地税局机关2011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税收宣传重点工作安排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对照落实。在执行如有调整和变化,请及时向办公室反馈。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省地税局机关2011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税收宣传重点工作安排方案

  2011年4月是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省地税局机关制定了2011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税收宣传重点工作安排方案,具体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今年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作为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

  二、税收宣传重点

  一是宣传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二是宣传地税部门“十一五”发展成就和“十二五”发展思路;三是宣传地税部门服务“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政策、措施和成效;四是宣传地税部门服务民生建设、促进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成效;五是宣传解读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税费政策;六是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七是围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洁从税宣传教育;八是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九是宣传“三和”地税建设的措施、成效;十是宣传基层税干“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先进事迹。

  三、基本原则

  (一)项目集约化。本着精简、节约、高效的原则,着重开展一些牵动性强、参与面广、影响力大的项目,通过宣传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培育税收宣传品牌,打造税收宣传精品,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二)系统一体化。树立系统“一盘棋”的思想,充分调动系统和机关处室(单位)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征纳互动、统一行动,形成税收宣传整体合力,壮大税收宣传声势。

  (三)形式多样化。适应宣传对象分众化趋势,通过上门辅导、热点解读、在线访谈、专题报道、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分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宣传。在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积极借助地方文化提升税收宣传品位,探索利用文学形式反映税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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