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以利益为纽带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与大型粮食加工企业的协作,落实订单粮食,巩固"公司+基地+订单"模式,引导和组织农民种植粮食优良品种,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各粮油公司的合作,积极探索购销公司与委托单位、种粮农民之间的利益调节机制,减少区域内的无序竞争,保证收购市场的稳定。
(七)创新创优服务,积极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
1.继续加快推进放心粮油工程。要结合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快融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探索建立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发挥批发市场粮油产品品种多、质量优、价格低的优势,共同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扩大市场优质粮油的覆盖面,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市场主体作用,以市(县、区)级粮食购销公司为抓手,以直接投资或控股等形式设立一定数量的放心粮油窗口,完善放心粮油产品的配送机制,构建放心粮油的产销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发挥优势,创建放心粮油销售网络。
2.继续大力推行"粮食银行"服务。完善"粮食银行"服务功能和作用,完善农民口粮供应的服务方式,促进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积极探索"粮食银行"在收购过程中为大农户代储、代销、临存的服务方式,真正发挥"粮食银行"增值、保值的服务功能,提升"粮食银行"为农服务、促进农民增收的能力。
(八)优化应急载体,健全粮食应急保供体系。
严格执行《苏州市粮食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建设。把粮食批发市场作为应急保供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机制和第一屏障作用,满足市场需求。把国有粮库作为应急保供的坚强后盾,各地中心库、骨干库建设必须与应急保供紧密结合。调整充实应急定点加工企业,把骨干粮食加工企业作为应急保供的中坚力量。完善城乡放心粮油店的布局,把放心粮油店作为应急保供的重要窗口,逐步扩大应急保供网络的覆盖面,以方便群众就近及时购买所需粮食。完善部队、学校、低保对象的应急供应保障方案。进一步加强应急运输能力的建设,确保应急运输畅通有效。加强对粮食市场的预警预报监测和分析,调整完善粮油行情监测点,根据市场形势,及时调整监测频率和密度。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建设应急专业队伍,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加大对应急载体的扶持力度和监督管理,确保应急保供体系运转协调、保障有力。
(九)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切实履行法律法规的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以及重大行政处罚、重大项目投资,全面实施合法性程序,逐步建立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从制度上来保证重大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努力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2.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实现公开透明运行与岗位责任有机结合。
3.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完善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粮食流通各环节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完善市县两级粮食质量监测体系,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我市粮食供应安全和粮油产品放心消费。
4.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粮食行风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实时监督,加强层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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