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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苏府〔2011〕9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粮食局制定的《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十二五"规划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商品,保障地方粮食供应安全事关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适应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粮食事业全面发展,指导全市今后五年(2011~2015年)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切实有效的粮食安全保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粮食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和《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苏州粮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苏州粮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确保全市粮食供应安全为中心,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初步构建了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批发市场成效卓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明显。"十一五"期间,"一市一场"的批发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年成交量从82.6万吨发展到133万吨,相当于280万亩水稻的总产,满足了全市居民70%的口粮消费。

  地方储备全面落实,宏观调控和应急保障逐步完善。全面落实省、市政府确定的地方粮油储备任务和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制定了地方储备粮管理的一系列操作规范,探索了网上竞价、定向销售等方式,有效发挥了储备粮调控市场的作用。修订完善了市县两级粮食应急预案,健全了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价外补贴效应明显,粮食收购和产销衔接有效提高。切实做好夏秋粮油收购工作,制定出台了苏州水稻价外补贴政策,规模经营得到推动,全市水稻订单面积达从33万亩发展到66万亩,2008~2010年度水稻价外补贴6097万元,种粮农民增收明显,地方粮源有效掌握,国有粮企主渠道作用逐步显现。大力开展产销衔接,吸引产区粮食,满足保供稳价需要。

  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库点结构和产后服务重新布局。2006年至2010年,全市共投入资金3.7亿元,新建中心库2个,新增仓容11.2万吨,建成准低温仓容1万吨。全面启动低温烘干项目,加快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

  行业服务创新优化,"放心粮油"和"粮食银行"惠及百姓。至2010年底全市已设立"粮食银行"服务网点50个,入行农民5.5万多户,服务软件全面推广。设立各类放心粮店(专柜)314家,放心粮油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依法管粮全面展开,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有序推进。严格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职责,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审核和原粮卫生检测,规范粮食流通统计,组织开展清仓查库。梳理确认粮食行政执法依据,市、县两级监督检查体系基本建立,常熟、太仓、吴江检测所通过国家验收。制定了《苏州市粮库管理规范》,粮库基础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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