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设立残疾人精神文化社区活动圈。把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纳入残疾人日常生活服务的重要内容,按照"五有"要求,打造残疾人精神文化社区活动圈。一是有活动组织。建立村(社区)残疾人精神文化社区活动圈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一名村(社区)书记或主任负责,保证活动正常开展。二是有活动计划。把残疾人社区文化生活纳入社区工作内容,按照社区残疾人文化特长,建立年度活动计划,保证活动经常化。三是有活动阵地。整合社区活动资源,设立社区残疾人文化活动室,加强残疾人自己的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使社区残疾人活动阵地成为真正的"残疾人之家"。四是有无障碍建设环境。新建社区活动用房严格按照无障碍标准规划建设,对现有社区活动设施逐步实施改造。五是有残疾人社区文化的活动品牌。重视残疾人社区文化特色活动,培育社区活动品牌,扩大社会影响,以争取社会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全面设立社区助残志愿者队伍。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助残志愿者服务队伍,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助残志愿服务。
(三)立足高起点,城乡同步化的残疾人其他各项事业。
围绕"三区三城"建设目标,推进残疾人各项事业率先争先发展、城乡同步协调发展。
1. 加大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和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建立以残联组织为骨干,残疾人专门协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民间机构等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将残疾人人才建设和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提升建设水平。主要措施:
--以提升能力为重点加强镇(街道)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明确"六有六上墙"的规范化标准:"六有"即有残联机构牌子、有专职工作人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有工作规章制度、有台帐资料、有经费保障,"六上墙"即组织网络、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服务项目、基础信息、申领残疾人证程序上墙。
--以做好社区服务为重点加强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明确村(社区)残疾人综合协会主席由村(社区)主任担任,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村(社区)工作站相关服务人员和助残志愿者代表担任残疾人综合协会委员。
--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明确在镇(街道)残联必须有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残联理事长、专职干部开展工作。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由县级市(区)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组织参照招考公务员办法公开进行,经过笔试、面试、考察,择优录用。镇(街道)残联为残疾人专职委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实行全日制工作制,落实保障经济待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在镇(街道)残工委领导下,由镇(街道)残联会同村(社区)负责,在本村(社区)内选聘一名热心残疾人工作的残疾人作为专职委员或联络员,协助村(社区)残协工作,规定一定的经济补贴。
--切实履行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专门协会工作制度,在抓好盲、聋、肢体、智力和精神亲友五个专门协会的基础上,重视残疾人体育协会、文艺爱好者协会、盲人按摩协会、康复协会、无障碍建设促进会、理论研究会的建设和发展,保证各专门协会有办公场所、有专门工作人员、有活动场地、有经费来源保障。按照"三个活跃"的要求开展协会工作,进一步强化协会服务功能,把协会办成"残疾人之家"。
--充分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贯彻落实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的意见》,建立健全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发挥的长效机制,执行代表列席、评议和联系残联工作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增强代表性。积极推行残联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
--促进助残志愿者队伍健康发展。加强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志愿者助残服务章程》《志愿者助残活动规则》《志愿者助残管理规定》等助残服务工作制度,全面实行助残志愿者注册登记,建立志愿者助残服务档案,稳定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
--抓好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设。将学历层次较高、有专业技术特长、在各种岗位贡献突出的残疾人列入重点培养和服务对象,为其今后发展创造条件。市级优秀残疾人人才库数量在"十二五"期末达到2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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