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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建立专门学校(班)等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研制开发适合不同类别、不同程度残疾学生学习的设备和软件,利用科学手段帮助学习困难的残疾学生在社区或家庭接受教育。

  --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师资水平。依托苏州市盲聋学校建立"苏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加强特殊教育专家型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完善特殊教育考评考核机制,根据残疾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制定更强针对性和应用性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切实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3. 构建以提高就业质量为核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按照残疾人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竞赛"三合一"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的要求,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社会化联动机制,为残疾人提供规范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就业服务。主要措施:

  --坚持多渠道开展残疾人职业介绍服务。一是加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苏州市和县级市两级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开设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站,在劳动就业信息平台上设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页,及时反映残疾人就业状况、残疾人就业需求与就业岗位需要。实行窗口与网站职业介绍信息联网。二是坚持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专场。在每年的"全国助残日"期间,固定为残疾人举办"阳光助残 放飞爱心"就业招聘专场。每年还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需求,举办小型多样的特色招聘专场,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三是继续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作用。各地人力资源市场均设立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专门窗口,形成残疾人就业援助绿色通道。四是鼓励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给予补贴等扶持政策。

  --坚持多形式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鼓励和扶持各类学校、社会组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依托高等院校开展残疾人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的残疾人就业培训补贴与一次性就业率相挂钩的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培训水平。一是每年举办残疾人基本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了解掌握就业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技能,包括计算机操作技能、劳动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修养等。二是组织针对性定向型实用技能培训。每年组织残疾人就业市场调研,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有的放矢开展培训。三是增加特色技能培训。针对不同残疾类别,组织开展使其有一技之长的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包括盲人按摩、聋人蛋糕制作、肢残人书画等。四是有计划开展技能证书培训。鼓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残疾人技能证书培训班,帮助残疾人获取各种技能资格证书。五是大胆探索实践就业岗位实地培训。根据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组织残疾人在岗位实地培训,实现培训上岗一条龙服务。到"十二五"期末,建成残疾人就业岗位实训基地20家以上。

  --坚持多项目开展残疾人技能比赛。每年组织十个单项的残疾人技能比赛,对在比赛中获得名次的残疾人通过应知考试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每四年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在每年组织单项技能比赛的基础上,选择一批技术含量较高、就业前景较好的技能项目,列入技能大赛内容。并通过比赛,争取我市更多选手在全国和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加强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强化苏州市和县级市(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增强对残疾人就业市场预测、引导残疾人就业方和就业岗位对接、职业技能鉴定、自主创业孵化等管理服务功能,提升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个性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能力评估和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建立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信息系统。

  4. 构建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规范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按照多形式发展托养服务的要求,实现托养服务城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托养服务功能、提升托养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主要措施:

  --完善托养服务组织网络。抓紧建设苏州市和县级市公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依托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全面建立镇(街道)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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