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1〕5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时期,各地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目标,大力做好老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老龄事业呈现出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老年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推进。率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深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全省享受企业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老年人达753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居全国前列;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达685万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全省老年低保对象达到23万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医疗救助资助农村五保、低保老人和残疾老人等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5万人。老年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全省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8.9万张,百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4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建立,人群覆盖面不断扩大;老年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享受各类优待的老年人达到709万人;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标准继续提高。老年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持续较快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提高,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表1
“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 2005年
| 规划目标
| 2010年
|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876
| 1000
| 1606
|
(2)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万人)
| 155
| --------
| 422
|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632
| 900
| 1334
|
(4)新农合老年人参合率(%)
| --------
| 85
| 90
|
(5)社区卫生中心覆盖率(%)
| 80左右
| 90以上
| 95
|
(6)县(市)老年活动设施普及率(%)
| 52
| 80以上
| 93
|
(7)老年法宣传普及率(%)
| 城85
乡65
| 城95以上
乡75以上
| 城95
乡85
|
(8)老年人参加教育比率(%)
| 7.7
| 10以上
| 10
|
(9)老年体育人口比率(%)
| 45
| 60
| 60
|
(10)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率(%)
| 1.5
| 2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