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房地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十、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胡绍军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处室:中介机构发展处。
3.组成部门(33个):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贸促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青岛证监局、青岛保监局、青岛海关。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2.综合协调全市中介机构发展工作,指导中介机构制订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3.研究确定青岛市中介机构重点行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突出发展金融、鉴证、科技、人力资源、文体领域高端中介机构;
4.引导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产权交易、技术交易等中介服务;
5.做好中介机构执业评信工作,指导中介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6.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中介服务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介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中介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中介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中介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中介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中介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中介服务业发展情况。
十一、会展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会展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秦敏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会展办。联系处室:规划管理处。
3.组成部门(32个):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台办、市侨办、市经合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贸促会、青岛国际机场、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统计局、青岛供电公司、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办事处、市气象局、青岛城投集团、青岛国信集团、大港海关。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会展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
2.加强配套能力建设,培植龙头企业,延伸会展产业链,扩大展会规模,提高效益水平;
3.做大做强品牌会展,集中扶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会展品牌,建设区域会展中心,打造国际知名会展城市;
4.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