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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4.房地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十、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胡绍军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处室:中介机构发展处。
  3.组成部门(33个):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贸促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青岛证监局、青岛保监局、青岛海关。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2.综合协调全市中介机构发展工作,指导中介机构制订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3.研究确定青岛市中介机构重点行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突出发展金融、鉴证、科技、人力资源、文体领域高端中介机构;
  4.引导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产权交易、技术交易等中介服务;
  5.做好中介机构执业评信工作,指导中介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6.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中介服务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介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中介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中介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中介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中介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中介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中介服务业发展情况。
  十一、会展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会展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秦敏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会展办。联系处室:规划管理处。
  3.组成部门(32个):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台办、市侨办、市经合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贸促会、青岛国际机场、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统计局、青岛供电公司、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办事处、市气象局、青岛城投集团、青岛国信集团、大港海关。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会展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
  2.加强配套能力建设,培植龙头企业,延伸会展产业链,扩大展会规模,提高效益水平;
  3.做大做强品牌会展,集中扶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会展品牌,建设区域会展中心,打造国际知名会展城市;
  4.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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