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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3.金融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金融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金融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金融业发展情况。
  二、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徐振溪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委。联系处室:物流业发展处。
  3.组成部门(15个):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把握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研究指导现代物流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增强青岛港龙头作用,突出发展空港物流,加快发展陆路物流,利用信息技术和物流组织方式提高发展水平;
  3.加快引进世界知名物流企业,培育物流品牌企业;
  4.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现代物流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现代物流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
  三、旅游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旅游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秦敏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旅游局。联系处室:办公室。
  3.组成部门(28个):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政府外办、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政府侨办、市台办、市物价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把握全市旅游业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做大做强旅游产业,重点发展游艇邮轮、商务会展、节庆等高端旅游,加快旅游大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旅游功能;
  3.加强省内外、国内外区域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旅游品牌城市形象;
  4.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旅游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旅游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旅游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旅游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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