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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

  (三)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开办早餐服务。鼓励建设企业发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辐射功能,向各县(市)拓展早餐连锁经营,向早餐需求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提供早餐配送服务。鼓励餐馆与饭店等正餐企业及各类超市、便利店拓展早餐服务项目,面向周边群众提供早餐服务。要搞活营销方式,采取增设窗口、自助自选、预订预约、送货上门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居民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鼓励餐饮企业对具有济南特色的传统早餐品种进行挖掘和发展。
  (四)加强早餐经营规范管理。依据商务部有关行业规范,结合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实际,通过招标确定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企业,指导和监督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企业按规范要求进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早餐连锁店建设和早餐车设置,对达到规范要求的颁发“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标牌,并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收回“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标牌,取消相关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企业资格。建立早餐车登记管理制度,实行早餐车定时定点经营,并负责经营地点垃圾收集、地面防污、环境清理“卫生三包”。早餐车经营时间由市商务局商市有关部门确定。
  (五)建立放心早餐工程政策扶持机制。为扶持放心早餐工程发展,确定从市级贸易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达到规范要求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早餐连锁店和早餐车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另行制定。鼓励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在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中实现再就业、创业,建设企业招收下岗失业人员的,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促进就业和税收减免政策。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放心早餐工程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放心早餐工程由市社区商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区政府和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为辖区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对照任务目标,研究制定放心早餐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放心早餐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社区商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各区和济南高新区工作推进情况和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要加强社会监督,把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纳入全市社会满意度调查范围,通过居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工作成效。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放心早餐工程健康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推动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早餐消费方式。市商务局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不断提高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和广大居民的认同感。要深入开展早餐市场经营秩序整顿,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网点和非法“马路餐桌”,努力营造安全卫生、竞争有序的早餐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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