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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工作具体组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工作具体组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注税函〔2011〕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国税发〔2011〕31号)的要求,为确保联合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省国、地税局联合检查组研究,现将本次联合检查阶段具体组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组成及分组
  人员组成: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5人);各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处)长或副科(处)长和地税局征管科(处)长或副科(处)长各1人(22人);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税务师或业务骨干(44人)。
  检查分为22个小组。22个小组具体为:石家庄市8个,唐山市4个,秦皇岛市2个,保定2个,廊坊市、张家口市、承德市、邢台市、邯郸市各1个,沧州市和衡水市1个,每个小组由各市纳税服务或征管科(处)长任组长。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11年5月31日以前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共171家。具体也分为22个组(详略)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检查人员培训
  参加此次检查人员应于6月9日参加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联合检查组组织的检查业务培训,培训地点省地税局;报到时间6月8日,地点:石家庄市阳光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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