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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1至2015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早在1990年就已超过10%,与全国相比,提前5年进入老龄社会。到2009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5万,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3.9%;市区有老年人口35万,占户籍人口数的14.6%。我市老年人口比例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与全省比例持平。老年人口的增长大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每年新增老年人口6.9万,预计到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要超过170万。

  二、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状况

  到2009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30所,其中,农村敬老院164所,床位17996张,只收住农村五保老人;社会办养老机构66个,养老床位7100张,入住老人5800人,入住率81.7%。300张床位以上的4家,200-300张的16家,200张以下的46家。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组织机构,理顺了工作关系;出台了老年人医疗、乘车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全市城镇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都在逐年提升;对“三无对象”、“低保老人”推行了“政府购买服务”,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000元,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500元;实行了百岁老年人长寿津贴;2006年至2009年,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1亿元。

第三章 “十二五”期间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供求预测

  一、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高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将逐年提高。全省要求,到2012年,以县为单位,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要基本达到全覆盖。各级政府对老人发放养老津贴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50%的比例确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预计到2015年将会比现在的标准翻两番,对机构养老的需求越来越大。

  二、老年人养老观念不断转变

  到2015年,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将步入老年,一对夫妇照顾4位老人的家庭、空巢家庭将成为普遍现象。子女忙于工作,照顾“小家庭”,无暇照顾老年人,社会对养儿防老的观念会逐步淡化,对依赖社会养老的需求会越来越多,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机构养老市场面临较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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