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桂政发〔2011〕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防震减灾事关我区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的重要保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局面,全区抗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明显增强。但也存在监测预报水平还比较低、城乡建筑和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不足、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完备、地震科技支撑不足、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防震减灾工作,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 8号)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警地协同、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防震减灾工作要以服务构建“两区一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桂西资源富集区、西江经济带)和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为目标,结合震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坚定不移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之中,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最大程度地维护受灾群众利益;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统筹部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更加注重强化基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防震减灾法制基础、工程基础、群众基础;更加注重提升能力,坚持救灾与减灾并重、防范与处置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应对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