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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培训班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培训班的通知
(淄卫字[2009]288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我国甲型H1N1流感病例不断增多,个别省份已出现死亡病例。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及早识别甲型H1N1流感重症与危重病例的早期临床表现,提高救治水平,我局确定举办全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培训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编号030698048)。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

  (二)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的早期筛查与诊断;

  (三)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的救治;

  (四)儿童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

  (五)甲型H1N1流感医院内感染控制;

  (六)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监测与护理。

  二、培训工作安排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网上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培训

  1、培训时间:2009年11月1日8:30

  2、培训地点: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原山东工程学院)北门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3、参加人员:各区县卫生局分管局长、医政科长,全市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医院、后备收治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控制科主要负责人和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内科(呼吸)、儿科专家各一人;其他市属医院、市管医院和区县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发热门诊主要负责人;全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

  (二)网上培训

  自2009年10月31日-11月15日,学员可登入淄博卫生人才网“甲型H1N1流感培训专栏”参加网上培训。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单位和市管医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增强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组织上述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务于10月30日14: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以电子邮件形式(电子邮箱:zbyzxxw@163.com)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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