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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       14-04-   儿科护理学
  05-    妇产科学          14-05-   护理其他学科
  05-01-   妇科学           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05-02-   产科学           15-01-   医学教育
  05-03-   妇产科学其他科学      15-02-   卫生管理
  二、部分栏目填写要求
  1、举办目的:重点阐明通过举办项目,对学科理论发展及实践应用有何促进和指导意义,学员有哪些收获与提高。
  2、项目内容应符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要求,要写出标题和主要内容,层次清楚,重点突出。
  3、项目主要内容在省内外的地位:以权威性的结论与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地说明项目在省内外所处的地位。
  4、与项目有关的工作概况:应着重简要介绍主办单位近几年来开展的与项目有关的科研工作及成绩、硬件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情况。
  5、项目负责人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国内、省内有一定知名度,主要授课教师也应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6、举办方式:主要有学习班、讲习班、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研修班、培训班等。经批准后省级项目一年内可重复异地举办,最多一年二次。
  7、招生人数:主办单位可根据项目内容、举办条件确定,一般在15-100人之间。
  8、教学对象:除护理专业的教学对象为护师外,其他专业一般应主要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填写时应注明教学对象的专业及职称。
  9、举办期限及起止日期:期限以10天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一个月,起止日期需具体到日。
  10、学分计算: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主讲人1学分每小时,学员每6小时1学分,但每个项目均不能超过25分,超过者按25分计算。
  11、收费:应满足项目教学需要为依据,不以赢利为目的。

  附件2:
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申报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属学科

 

项目负责人

 

主办单位

 

举办地点

 

邮  编

 

举办目的

 

项目讲授题目及

简要内容

 

项目水平及在国内外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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