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引导,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继续开展中医药特色卫生院、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省中医药特色示范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示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积极开展中医药人员“三基”训练,强化学习。推广中医药特色科研成果,积极开展特色适宜技术筛选,继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把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评价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医药学科及专科建设,组织开展好我市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2个国家级农村中医特色专科、5个省级优势及特色专科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继续做好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工作,推进建立中医药预防新发突发传染病应急体系,增强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统筹规划,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加强政府主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引导市中医院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强、专科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引导各区县中医医院按照“小综合、大专科”的思路建成中医特色明显、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中医医院。加强对我市已纳入国家投资建设规划的市中医院和淄川区中医院的建设指导,未纳入国家投资建设规划的中医医院要以医改为契机,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配置好中医药资源,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加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继续开展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全面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科学编制我市“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做好中医药规划与卫生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
五、强化质量,努力提升中医药服务管理水平
加大中医医院管理力度,举办多层次、多方面的中医医院管理培训班,开展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督导检查,提升中医医院管理水平。强化中药临床应用的规范管理,贯彻执行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成药临床应用、中药饮片处方应付及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安全性再评价等技术指导规范。继续加强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做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变更、执业登记,打击非法行医。贯彻实施《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加强中医医疗广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