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我局 遴选确定的17处市级试点医院,要抓紧部署、启动试点工作,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要制定完善试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科室和医务人员工作责任,严格奖惩,做到指标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所属市级试点医院的政策支持和督导评价,每季度组织一次试点医院工作情况的分析评估和总结。未被确定为本次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其他区县以上医院,也要选择部分专业和病种在院内开展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创造条件。
(三)加强学习,促进交流。各区县、各试点医院要认真抓好临床路径管理知识培训,通过请进来讲和走出去学等多种方式,让相关管理和医务人员充分认识临床路径管理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临床路径管理的精髓。各试点医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路径进行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按照卫生部制定的22个专业、112病种的临床路径,结合《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一套安全可靠、能进能出、便于操作、切实可行的临床路径,并熟练运用临床路径开展诊疗工作。
(四)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是一项全新的管理模式,在我国医院内开展较少,可借鉴的成熟经验不多。各试点医院在试点工作中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逐步建立我市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的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各区县、各单位在试点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局医政科。为方便工作,请各试点医院指定专人负责临床路经管理试点工作联络和有关信息的报送,并将联系人和信息报送员的信息(附件3)于4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附件:1、淄博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2、淄博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及专业名单
3、淄博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联系人和信息报送员信息采集一览表
附件1:
淄博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专家指导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王立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调研员
副组长:李全营 市中医管理局局长
李 良 市中心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陈进国 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