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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各试点医院试点科室成立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临床药学人员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本专业相关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和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估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0年3-4月)

  1、制定《淄博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2、确定淄博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和专业(附件2)。

  3、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培训。

  4、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试点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2011年10月)

  1、各试点医院启动试点工作。

  2、各试点医院每月组织对本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3、各区县卫生局每季度对辖区内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市卫生局定期召开全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调度会,对各试点医院上报的试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组织专家组对各试点医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实施中期评估(2010年10月-11月)

  各区县、各试点医院对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总结,并于2010年10月底前将总结材料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组织对各区县、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和评估。

  (四)试点工作评估总结(2011年11月-12月)

  市卫生局组织对各试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总结,召开全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部署下一步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节约医疗资源、降低医药费用的有效抓手,也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工作。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淄博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建立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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