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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汤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一)主要职能
  汤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在市汤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汤岗新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在汤岗新城建设期间具有资金调度、规划设计调整、概算调整初始建议权和工程排序、BT谈判、招标委托监管权等。在工程建设期间,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项目监理制、工程管理合同制和工程项目招标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二)组织机构
  总指挥:杨德显 副市级干部
  副总指挥:孙书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 冰 中共千山区委书记
  汪洪溟 千山区区长
  马长青 近海物流港区管委会(汤岗子农高区管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部,其中项目招商部在指挥部挂牌子(设在千山区政府)。
  1.综合管理部。负责政务活动安排、文字综合、对外接待、后勤管理等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
  2.规划土地资源监管部。负责把握规划红线、土地调规等项目开发全过程服务;负责温泉水源项目开发、引资,新城区冷、热泉水系勘探、开发及管理。
  3.基础设施工程部。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总协调、总调度,负责项目开发、融资工作。具有财政拨付资金的调度权、工程排序权等和资金概算、预算、征地动迁资金的审核责任。
  基础设施工程部分为道路交通工程组和市政配套、凤凰湖工程组。道路交通工程组组长单位: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市政配套、凤凰湖工程组组长单位:市建委、市城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
  2个工程组所涉及的工程,由各自建设单位作为该工程项目的法人单位。具体负责工程的“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项目监理制、工程管理合同制和工程项目招标制。负有招标人和采购人的权利和责任。
  4.资金审核监管部。由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负责。具体负责汤岗新城建设工作中各类资金的审核、监管工作。
  5.招标采购部。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招标中心、市采购中心负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负责汤岗新城建设工作中的招标、采购工作。
  6.资金保障管理部。由市财政局、市建委(BT办)、市城投公司负责,市财政局牵头。
  资金保障管理部主要职责:
  ⑴资金算账。会同市建委、市开发办、市城投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汤岗新城拟开工及陈欠结转的各类拆动迁项目补偿资金进行核算汇总;
  ⑵资金筹措。会同市城投公司、市土地储备中心等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解决建设资金,分轻重缓急,全力保证汤岗新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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