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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冀卫监督〔2011〕19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厅卫生监督局、省疾控中心: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卫生部办公厅《通知》要求,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迅速安排部署,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学校传染病联合防控机制。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结合学校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主动与应急、疾控等相关部门沟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整顿措施。厅卫生监督局要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解决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认真负责、措施不到位或有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及时落实整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卫生局于2011年6月25日前将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厅卫生监督局。厅卫生监督局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告省卫生厅。

  联 系人:钟辉

  联系电话:0311-87829008

  电子邮箱:zhhui12300@sohu.com

  附件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略)

  附件2:河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2:
  河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联系电话       

类  别

学校基本检查情况

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存在问题学校数量

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情况

检查数量

存在问题数量

无防控制度数

无应急预案数

无疫情报告制度数

疫情报告无专人负责数

未开展晨检数

未开展因病缺课登记数

发生传染病例未及时上报数

未开展传染病防控巡查数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数

整改措施落实数

小  学

 

 

 

 

 

 

 

 

 

 

 

 

中  学

 

 

 

 

 

 

 

 

 

 

 

 

高等院校

 

 

 

 

 

 

 

 

 

 

 

 

托幼机构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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