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办〔2011〕14号)
各市卫生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1〕1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省卫生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卫生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1〕11号)要求,现就2011年进一步做好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10〕30号文件)及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及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方法,构建长效机制,增强医药卫生单位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省医药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十二五”时期全省医药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
各级医药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一岗双责”领导体系,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认真落实季度例会、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带队检查等制度,研究部署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清晰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特别要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单位和部位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医药卫生单位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把监管工作落实到医药卫生工作的每一个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建设,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的双重考核,把推进医药卫生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二)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医疗单位安全生产内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