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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中药生产企业国家基本药物中标品种集中整顿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2.召开会议情况:局党组是否专项研究,是否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3.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层层落实责任;是采取何种方式落实中药生产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并督促企业加强自律。

  4.集中整顿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查监督检查方案和检查档案。

  5.建立向当地政府报告和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同整治情况。

  (二)对中药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生产品种情况,其中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情况及中标情况,2009年至今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产量和销售量。

  2.抽查重点品种的原辅料管理情况

  (1)重点药材的基原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2)购入的原辅料是否按法定标准检验;

  (3)非原药材物料其来源和加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情况;

  (4)原辅料的购入量、出库量与投料量是否相符;

  (5)供应商审计是否符合要求。

  3.抽查重点品种的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情况

  (1)处方组分投料比例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2)生产工艺是否符合法定制法;

  (3)产品物料平衡、成品产出率是否符合要求;

  (4)产品通过工艺核查情况;

  (5)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企业内控标准和法定标准。

  4.抽查重点品种其他情况

  (1)产品涉及的药材和主要辅料市场供应及价格情况;

  (2)产品中标后的市场价格销售情况;

  (3)原药材和辅料实物账与财务账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供货单位是否相符;

  (4)企业产品成本价及其核算情况;

  (5)现场检查如发现问题,应责令当地市局按照《关于对中药生产企业国家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全面检查的紧急通知》(冀食药监办[2011]112号)要求,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采取跟踪检查或者立案查处的方式继续深入调查,结果限时上报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三、督导检查的总结

  各督导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于5月10日在省局集中汇报。省局汇总情况后,将本次督导监督检查情况报省政府、国家局,并向全省各市局发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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