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大整治。按照《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对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放射性同位素的保管、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防范措施,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看守、防护措施,严防丢失、被盗。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对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的,要迅速立案调查。
(五)深入开展管制刀具大整治。对辖区内的管制刀具要集中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整顿和收缴工作。对经营业主和持有者要通过宣传发动促使其主动上交,特别是对社会闲杂人员、外来打工人员聚集地和城乡结合部、出租屋、旅游景点商店等区域要作为清查重点,防止形成现实危害,把隐患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装备,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全力开展危险物品大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彻底清查,落实责任。对辖区内所有涉爆、涉枪、涉刀、涉毒和放射性物品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大清查,摸清底数。各县区公安机关要逐一与从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二是彻底整改,消除隐患。对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公务用枪要严格执行申领、审批、使用、交回程序,防止因使用不当或丢失被盗而引发问题。三是彻底收缴,确保安全。对非法流散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要组织开展“地毯式”清查收缴,严厉打击私制、私藏、私贩、私运各类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拟于国庆节前集中销毁各单位专项行动期间收缴的各类危险物品。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危险物品专项整治”行动是市政府在认真分析、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大局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因此,全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找准主攻方向,细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强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务求实效。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把宣传发动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精心策划,强力组织,形成声势。要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为集中统一大清查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清查行动中,要正确引导舆论,广泛发动群众,要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案件举报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