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等危险物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同政发[2011]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推进社会治安整治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全面加强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建党90周年营造更加优良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5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和“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市开展的“治安大清查”行动为契机,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管控到位、责任到人、防范严密的原则,采取严打、严防、严查、严管、严治的工作方式,努力实现“收要收得净,管要管得住,堵要堵得严,打要打的狠”的目标,全面提升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的可行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为实现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建党9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绝对安全。
工作目标: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攻坚为突破口,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着力点,强化职能分工、任务落实、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实现“机制健全、管理到位、打击有力、收缴彻底、防控落实”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领导组:
组 长:郝月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如林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魏兴平 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法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文学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姚建忠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成 员:张海宁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 兴 市煤管局副局长
王海英 市卫生局副局长
宁海东 市国土局监察支队支队长
王文成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刑侦支队支队长
武润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陈绍伟 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