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建安〔2011〕28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1〕5号)精神,结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我厅制定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赵建平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5003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安委明电〔201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通知要求,结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
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为重点,以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突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按照《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要求,结合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