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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等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以及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
  (1)深基坑工程:是否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拆)告知、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等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5月底前,各级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认真落实。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之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结合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第三阶段:整顿提高阶段。8月中旬至10月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我厅将结合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对各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11月5日前,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归纳、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要紧紧抓住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易印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三)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检查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即: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自查与抽查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通过监督检查,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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