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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
(冀建质〔2011〕29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是勘察设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图审查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现就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认定管理

  (一)审查人员配置应符合标准齐全到位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以下简称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量的1/2。允许审查机构中建筑、结构专业的审查人员可各有1人超过65岁,但不能超过70岁(荣获国家和省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可不超过75岁),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审查人员包括专职审查人员和兼职审查人员。专职审查人员是指仅受聘于审查机构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兼职审查人员是指从本审查机构以外单位聘用的非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

  专职从事审查的注册人员,在审查期间保留其注册资格,但须暂停勘察设计执业;兼职从事审查工作的注册人员,只能为其所从业审查机构所依托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员,并应当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审查人员只能在一家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

  3、审查机构中专职从事审查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各专业审查人员要求数量的50%,且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量的1/2。

  4、对已经实施注册执业的专业,各审查机构专职审查人员的注册执业关系必须注册到该审图机构或所依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对目前尚未实施注册执业但已开展注册资格考试的专业,其专职审查人员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

  5、专职审查人员应当是审查机构的专职人员,依托勘察设计单位的审查机构,其审查人员的养老保险可由所在勘察设计单位缴纳。兼职审查人员只能为其所从业审查机构所依托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员。

  (二)机构设置规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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