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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药品检测车运行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药品检测车运行计划的通知
(川食药监稽〔2011〕1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2011年全省药品检测车的运行工作,根据我局《药品检测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2010年药品检测车的实际运行情况,现将2011年全省药品检测车运行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一)各地在药品检测车运行中,仍然要注重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根据2011年药品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地药品检测车的运行工作计划,合理均衡安排运行时间、地点和任务。
  (二)各地应结合本地用药情况,加强对基本药物品种的快检筛查,进一步发挥药品检测车在基层药品监管中的及时快速的作用。
  (三)各地要特别重视快检车的保养维护工作,把保障快检车的安全运行放在首要的位置。
  (四)各地应按时完整准确上报药品检测车运行数据。数据上报时间为3月、6月、9月、12月末。
  (五)各地在运行快检车的过程中,要注重总结经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药品近红外研究建模进行探索。积极鼓励将药品检测车运行工作中的经验、建议和创新以文章的形式总结出来,以备在全国或全省交流。
  (六)省局将对全年药品检测车运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同时对各地开展药品检测车运行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全年工作考核的参考。
  (七)今年药品检测车运行经费(每台药品检测车5万元,成都市除外)已作为财政基数下划到各地市州财政,各市(州)要保证此经费全部用于快检车的运行中。下半年根据各地快检车的运行情况将进行考核与奖励。
  二、工作任务
  四川省2011年各地药品检测车筛查目标任务见附件。
  2011年,各地药品检测车筛查的批数不得少于目标任务中所列批数,其中中药材不超过总批次的20%;化学薄层检测方法筛查的品种不低于10%。
  2011年各市(州)应结合本地药品生产企业及市场监管情况进行近红外建模摸索并建立近红外检测模型。

  附件:
  四川省2011年各地药品检测车快检筛查目标任务

市(州)

目标批数

备注

自 贡

800

 

攀枝花

400

 

泸 州

800

 

德 阳

1200

 

广 汉

200

 

绵 阳

1000

 

广 元

800

 

遂 宁

800

 

内 江

800

 

乐 山

1200

 

犍 为

200

 

宜 宾

1200

 

南 充

1200

 

广 安

800

 

达 州

1200

 

巴 中

800

 

雅 安

400

 

眉 山

800

 

资 阳

800

 

甘 孜

200

 

阿 坝

200

 

凉 山

560

 

成 都

2400

2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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