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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调整结构和布局为主线,以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引进战略投资者为重点;坚持大战略带领、大企业带头、大项目带动,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将文化产业培育成我区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柱性产业,把我区的人文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 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科学发展的主题贯穿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文化软实力提升经济硬实力。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坚持统筹协调,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协调发展,文化行业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文化产业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融合、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联动发展,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发展动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

  --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推进重点文化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文化骨干企业兼并重组,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坚持走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之路,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文化,充分利用广西特色文化资源,积极推动广西文化繁荣发展。

  --坚持内外并举,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不断增强广西文化的影响力。

  (三)总体目标

  按照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重要的千亿元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中新的支柱性产业的要求,综合考虑今后五年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约束因素,提出我区“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文化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到2015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区GDP的比重达到5%左右。

  --文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资源整合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实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

  --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重要文化产业门类跨越式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工程带动作用突出,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拉动作用明显;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项目集群等载体建设初具规模、渐成体系。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到2015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总量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文化及相关产业对全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社会就业增长的贡献率大幅跃升。

  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广西建设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成为对东盟文化交流的枢纽、中国文化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成为我国西部文化产业高地和北部湾文化产业圈,成为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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