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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法治单位”建设任务目标、考核标准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38、大力加强单位、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未开展此类活动扣20分。(20分)
  39、重视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未开展此项活动扣20分。(20分)

牵头科室:机关总支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王立春

健全

监督

机制

(150分)

(一)加强社会监督(80分)
  40、完善举报网络,健全举报制度。未建立举报网络的扣5分,制度不健全的扣5分,不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举报问题的视情扣分。(20分)

41、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查法治建设每年不少于1次。未开展此项工作扣20分。(20分)

42、加强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信访制度未落实的扣10分,信访渠道不通畅的扣10分。(20分)
  43、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无阻挠、干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的案件发生。发生一起扣20分。(20分)

牵头科室:监察室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信息中心

韦国

(二)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70分)

44、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廉政教育防范机制、审计权力约束机制、机关财务管理机制、公平择优用人机制、廉政监督制约机制等廉政责任机制,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每少一项扣5分。(20分)

牵头科室:监察室

责任科室:规财科、人事科

韦国

健全

监督

机制

 

45、注重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勤政廉政,在年度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民主测评中达到满意等次。达不到满意等次的扣10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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