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全市卫生系统“法治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卫字[2010]146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的意见》(淄办发[2010]9号),确保全市卫生系统“法治淄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经局党委研究,成立全市卫生系统“法治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李 敏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立春 党委委员、副局长、调研员
肖洪涛 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 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观湘 副局长
韦 国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成 员:张新明 市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李全营 市中医局局长
张宏伟 办公室主任
蒋绪亮 组织人事科科长
赵衍峰 规财科科长
孟 玲 法监科科长
王爱凤 基妇科科长
曹 源 纪委副书记
陈风军 党总支副书记
陈 红 科教科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市委“法治淄博”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组及其办公室的要求,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法治淄博”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研究学习“法治淄博”建设工作有关重要事项,及时提出相关建议;(2)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对建设工作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指导;(3)了解掌握“法治淄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宣传工作;(4)派出督导组,对“法治淄博”建设工作进行督察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