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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鲁卫中综合字〔2010〕7号)


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山东中医药大学:

  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山东省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发〔2010〕11号)要求,我厅确定从2010年9月起陆续举办三期全省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班。其中,第一期为中医内科专业培训班,第二期为中医内科、妇科、儿科专业培训班,第三期为中医外科、针灸推拿及其它专业培训班。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山东省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发〔2010〕11号)确定的中医内科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㈠理论培训

  时间:2010年9月7日至11月7日,9月6日报到。

  地点:山东中医药大学经十路校区(济南市经十路16369号)。

  乘车路线: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下车,乘坐k68路车到省千佛山医院南门下车,沿山师东路向北,至山师东路与经十路交叉口东北角即可。济南火车站下车,乘坐k51路车到山师东路(省千佛山医院)站下车,沿经十路向东,至山师东路与经十路交叉口东北角即可。

  ㈡临床进修

  具体单位、时间由学员所在单位自行联系确定,但必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进修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进修单位需为上一级医疗机构;二是进修科室需为学员从事专业的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或重点学科。临床进修单位确定后,由各市汇总并于理论培训结束前报卫生厅中医药综合处备案。学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采取连续进修或间断进修的形式,临床进修累计时间不能低于6个月。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理论培训将采取课堂教学、学术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邀请著名专家教授和学术带头人讲授中医经典、中医理论运用,举办专科专病临床讲座,传授新技术、新方法等。

  四、培训费用

  ㈠理论培训

  学员报到时交理论培训费用2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15元。培训考核合格后,省财政将培训费用拨至各地。培训期间,住宿费、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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