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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淄卫字[2010]223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及时预防、迅速应对、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其他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卫生厅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中秋节和国庆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因素相对较多。各区县、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规范管理,充分做好“两节”期间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明确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执法的职责分工,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 突出重点,认真督查,消除隐患

  各区县卫生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督查群体性聚餐场所和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宾馆等人群集中场所的卫生防病措施落实情况,及早发现隐患,认真督促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爆发流行的发生。

  三、充分准备,及时应对,有效处置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相关人员联络畅通,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情况,要拉得出、顶的上、打得赢。同时要加强与部队、武警、公安、交通、农业、旅游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卫生保障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

  各区县、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旅游保健、伤害自救和饮食卫生等防病保健知识,不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自救与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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