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要求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扣分依据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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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保障医疗安全。(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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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建立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等,落实安全生产(保卫)责任制。(16分)
| 24.1 (4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等;
24.2 (4分)落实安全生产(保卫)责任制,应当涉及到院领导、科室和班组;
24.3 (4分)医疗废弃物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24.4 (4分)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项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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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关键设备和装置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安全运行情况,防治漏电漏气漏水、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29分)
| 25.1 (14分)供电供热供水等安全生产重要场所、设施、装备的设置是否合理,安全运行情况(如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备用发电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发现1处不符合标准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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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15分)地下空间使用情况、责任人情况、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1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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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建立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物资配备维护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25分)
| 26.1 (9分)抽查三类人员(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情况;发现1例不符合标准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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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16分)应当建立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开展过至少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应当充足并定期维护,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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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设立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合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不使用危房,建筑施工安全。(30分)
| 27.1 (6分)应当设立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构,人员配备合理;
27.2 (6分)应当合理安排值班、巡逻,监控设备设置合理有效;
27.3 (6分)消防设施设备充足、完好,配置合理,在有效期内,有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门诊、急诊人员聚集的场所应当有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防火疏散通道应当通畅,应当有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有消防预警系统;
27.4 (6分)不得使用危房,应当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措施,在建建筑施工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保持完善、有效;
27.5 (6分)重要设备(如锅炉、消防器材、电梯等)要定期接受质检或安全部门的检测。
上述各项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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