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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自愿申报,每类最多申报1个。各区县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品牌的推荐申报工作。在自愿基础上如实填写《“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有关证实、说明性的书面材料(包括文字、PPT幻灯片及其他有关材料,其中文字性说明材料不得超过1500字,图片、影像资料全部做入PPT幻灯片,播放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文字性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明星推荐申报

  本次百名“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明星从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中产生(明星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区县的名额,由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市管医院的名额,由各单位自愿申报,每类最多申报1名(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适当增加推荐申报人数)。各区县各单位要优先考虑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不超过服务、质量明星总数的10%。推荐“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明星要认真填写《“两好一满意”服务明星申报表》、《“两好一满意”质量明星申报表》(附件3、4)。服务、质量明星事迹材料限1500字以内,一律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于2010年10月底前报市局“两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胡国平、王海燕,联系电话:0533-2772578,2777753。

  六、评选程序

  (一)现场考察评估

  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适时对推荐申报的品牌、明星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二)社会评价

  由市卫生局将通过现场考察评估的品牌、明星在市卫生局网站刊登宣传并进行网上投票,其结果将作为评选委员会投票参考依据。

  (三)公开答辩

  由市卫生局组织评选委员会,对通过现场考察评估的品牌、明星采取集中讲解演示、公开答辩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投票确定“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明星。

  (四)公布结果

  在市卫生局网站、新闻媒体等登载评选结果进行公示,适时进行表彰和颁发奖牌、证书,并通过多种形式在社会广泛宣传。

  七、品牌、明星管理

  为不断将“两好一满意”活动扎实引向深入,切实发挥好服务与质量品牌的长期效应和服务与质量示范带动作用,将对评选出的市级品牌、明星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局“两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具体实施。市局“两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将采取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如发现医疗卫生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和违纪违规问题,不适宜作为品牌、明星加以推广和宣传,或经查实确在评选过程中弄虚做假,评选委员会有权撤销所认定品牌和授予的明星称号,并收回原证书和标识。各区县各单位也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品牌、明星持久、深入的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要联合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品牌、明星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两好一满意”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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