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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卫字[2010]241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活动开展两年多来,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成为我市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品牌。为进一步巩固发展“两好一满意”活动成果,丰富全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活动内涵,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努力打造具有淄博卫生特色的医疗卫生品牌体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明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评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紧紧把握当前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活动,围绕“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活动主题,突出品牌创建过程,科学定位品牌内容,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激发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品牌创建的自觉性、主动性,引导全市卫生系统逐渐形成一批水平一流、服务优质、效应突出、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和质量品牌体系,使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内涵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二、评选范围

  全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单位都可作为申请者参加“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的申报评选,申报者所提出参评的品牌以单位内设科室为主。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均可参加“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明星的申报评选,由所在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负责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三、评选原则及组织机构

  “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明星评选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可分别组织。评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选拔、现场评估、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市级评选活动在市卫生局“两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市局“两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负责市级品牌、明星创建评选的日常工作。市局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相关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各区县卫生局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本区县“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明星的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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