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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鲁卫中综合字〔2010〕19号)


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和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现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以体现中医药学的特点,继承中医药学术和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为主要内容,适应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二、关于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㈠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登陆www.satcm.gov.cn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继续教育项目管理中的申报单位选项,按用户手册进行操作,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传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同时,需填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五份。

  ㈡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用户手册详见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系统用户手册)。申报单位用户名、密码请咨询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

  ㈢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201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或未及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者,将不予受理其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

  三、关于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需填报《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2010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如明年继续举办,填写《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3)一份。

  各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经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或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盖章后,于2010年11月30日前以市为单位报送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山东中医药学会、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山东针灸学会直接报送。

  联 系 人:刘 喆

  联系电话:0531-82602964

  电子邮箱:zhongyijijiao@163.com

  地 址:济南市文化路西路42号

  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1.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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