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卫字[2010]257号)
有关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淄博市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淄博市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
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保护人民健康,带头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工作,
卫生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为贯彻落实《山东省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方案》,以点带面,推进我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二、项目目标
在我市建立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以点带面,确保实现2010年100%的卫生行政部门和55%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要求。
三、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项目包括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第八人民医院,共6个单位。
(二)项目内容
1.市级活动
(1)加大媒体控烟宣传力度。市卫生局根据国家和省提供的宣传材料模板等,开发相关宣传资料,提供各种相关信息。积极协调当地媒体参加卫生部举办的2009-2010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媒体传播活动(活动方案参见http://gongyi.sohu.com/s2009/kongyan)。加大控烟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控烟氛围。
(2)开展人员培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市健康教育所负责组织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各重点单位医疗卫生工作者控烟能力和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并对项目执行机构积极予以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