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石国土资〔2011〕5号)


各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河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冀组通字〔2007〕24号)、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石组通字〔2011〕1号)和《关于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石组通字〔2011〕2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0年度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激励广大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秉公执法、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市局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在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中进行。借调人员应回编制所在单位参加考核。

  考核要在依法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和“绩”,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我局中心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重点。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与标准

  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15%以内,优秀等次中各个不同职务层次的人员比例要大体平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