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组织开展上访老户集中治理。各单位要对本地反映国土资源问题所有上访老户进行深入摸排,全部建立档案。市局将定期筛选一批信访积案,向相关县(市)、区局及市局机关处室、事业单位进行交办、督办。集中治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全”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召开听证会、案件评查、困难帮扶等措施予以化解,做到“三个转变”(变关注为关心,变稳控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四个不欠帐”(不欠法律账、不欠政策账、不欠感情账、不欠经济账)和“三个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处理意见不落实不放过、上访人不息诉不放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八)搞好群众工作监督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把群众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年度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内容的规定,市局将群众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评体系。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大对群众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市局将组成群众工作督导组,对群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查工作进展、查工作落实、查工作责任,确保全系统各项群众工作落实到位。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下基层、访百姓、解难题、促和谐”活动,从3月上旬开始到年底结束。大体划分为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上旬)
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局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12月中旬)
结合工作实际,对“下基层、访百姓、解难题、促和谐”活动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逐条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制定具体的标准和有效的措施,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完成时间表,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下旬)
由市局抽调力量,组成若干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局活动开展情况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局党组和市群众工作部。
四、保障措施
1、周密组织安排。“下基层、访百姓、解难题、促和谐”活动在市局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市局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全系统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推动活动的开展。
2、完善工作制度。“下基层、访百姓、解难题、促和谐”活动期间,市局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研究一次全系统活动开展情况,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指导活动深入开展。市局领导要分别对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定期召开调度会,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市局群众工作办公室对活动开展定期督办,跟踪要账,实行每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研究分析,半年进行一次活动小结,及时协调解决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强化督导检查。市局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局、分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坚持明查暗访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不仅要听取汇报,还要查看各级班子研究活动开展、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记录,实地查看群众工作开展等情况,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责任单位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