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范围
(一)在邓州、西峡、桐柏、唐河和新野5个县(市)率先实施。
(二)其他县(区)逐步实施。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南阳市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体育局、统计局、扶贫办、市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予以优先发展。要出台配套落实政策,明确目标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计划和规划,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形成运转良好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经费的投入,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以保障,并随着经济增长逐年加大投入。要将残疾人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
(三)健全组织,发挥作用。各级残疾人组织要进一步健全规范残疾人基层组织,认真落实市编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宛残联〔2010〕27号)的要求,乡(镇、街道)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并选聘1名专职委员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村(社区)要成立残协,村(社区)两委干部兼任残协主席,要从残协委员中选聘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补贴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工作者管理体系,与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工作者享有同等待遇,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扎实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和落实。